拟生育第一、二胎
  • 01

    办理条件

    合法结婚且无子女或只有一个子女(包括无亲生子女、养子女、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)的夫妻拟生育第一、二个子女。

  • 02

    所需材料


    一般情况
    >>生育证发放登记表 生育前向所在单位或村(居)民委员会提出申请,按要求填写完整。
    >>结婚证
    >>夫妻双方户口簿
    提供夫妻双方的户口本。提供一份复印件(A4纸),家庭户复印户口本首页,全部户口登记页。集体户口本应提供夫妻双方的户口登记页。
    >>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
    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身份证正反面复印)。其中一方为外国人、港澳台居民的,提供护照或者港澳回乡证或其他身份证明,一份复印件(A4纸)。
    >>双方1寸免冠近照各2张(或双方2寸免冠合影近照2张)彩色


    再婚离婚

    >>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、调解书 原件及复印件(A4纸)。 

    >>离婚证  原件一本,提供一份复印件(A4纸),复印双方身份信息页。 再婚丧偶

    >>承诺书  长期、多次、多地跨省流动,县内空挂户等特殊情况,经核实无法取得婚育情况证明的,提交承诺书。

  • 03

    办理机构


    溆浦县卫计局   地址:卢峰镇幸福街117号   乘2、6路在城南十字路口下   业务咨询电话 0745-3224751


    监督投诉电话:0745-3333116

    在线投诉举报:县长信箱


  • 04

    办理时间


    办公时间:上午8:00-12:00  下午14:30-17:30(冬季作息时间)、15:00-18:00(夏季作息时间),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;

  • 05

    办理程序


    申请

    提出申请->填表->盖章->提交材料

    符合规定生育第一、二个子女的夫妻,生育前向所在单位或村(居)民委员会提出申请,按要求在登记表上填写基本情况,并由双方所在单位或村(居)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后,向办证方单位或村(居)民委员会计划生育专干(以下简称村级专干)提交前项所列材料。 


    办理

    方式一:本人申领(现场办结)

    方式二:委托受理 办证方村级专干在5个工作日内或本人携带前项所列材料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生育证。对资料齐全且本人亲自到乡镇(街道)计生办或办证窗口申领的,计生办或办证窗口核定申请人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后即时办结、当场发证。对由村(社区)计生专干受理且资料齐全的,计生办或办证窗口收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核定递交材料的真实性,签发生育证,并在办结5个工作日内委托村(社区)计生专干送证上门。

  • 06

    在线办理


    该事项暂时不接受网上受理,请到指定的受理窗口办理

  • 07

    领证

    本人到场,材料齐全、审验合格,则当场出证

  • 08

    流程图